广东今年部分试点取消药品加价

时间:2012-02-10 10:30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9日召开的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广东将在30%的县级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价,到2015年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都将“零加价”卖药,彻底废除“以药养医”制度。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工作报告中介绍,3年来,广东省卫生系统全面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广东省用约占全国7%的医疗卫生资源,提供了约占全国10%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网点覆盖城乡,95%的城乡居民20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

  此外,姚志彬介绍,广东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分担医疗费用的能力不断提高,个人负担比例逐步降低,广东省医疗费用涨幅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区域卫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广东居民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2011年广东省居民期望寿命达到76.1岁,部分指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新农合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投入3.45亿元加强200个乡镇卫生院、20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经济欠发达地区9个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妥推进,继续推行预约诊疗、检验结果互认、门急诊病历“一本通”等便民惠民措施,全面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部署全省医疗机构管理和整顿工作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推行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记者 肖思思)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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