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
增值税制度改革终于“破冰”。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上海成为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的“幸运儿”。会议决定,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锦宏中国价值基金董事总经理徐之骞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减税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帮助这些中小企业提升利润率。”
企业:减税真的来了
徐之骞经常与上市公司老总、民营企业主打交道。去年年底以来,他的这些客户常常抱怨“做生意”不容易,除了经营事务繁琐,人力成本上涨、市场环境恶化、盈利能力下降都让他们身心俱疲。他告诉记者,“会议上传出的这则消息可以鼓舞中小企业的信心,一方面,会议承认了货物和劳务税制中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在财政收入健康、有盈余的情况下,选择‘还富于民’。”
具体来说,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而言,非常具有吸引力。”徐之骞认为,“此次国家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的力度很大,决心很大。”
不过,徐之骞提醒记者,“此次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效果还要看税务总局纳税指标是否调整,如果总体指标不变,那么,减税的同时意味着可能征收其他税赋,比如物业税、消费税等。”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会议提出的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内容还没有正式成文,尚须等待国务院出文,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完成。”
汪蔚青告诉记者:“其实,关于增值税扩围的讨论已经由来已久,试点工作可以进一步厘清征税对象的关系。”以被列入此次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为例,交通运输企业需要缴纳3%营业税,取得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或单位可抵扣7%的增值税,此外,交通运输业的成本主要集中于购置车辆和燃油,而购买这二者拿到的都是增值税发票。
“交通运输业就像一个‘两栖明星’,既涉及营业税,又涉及增值税。”汪蔚青指出,“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可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至于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汪蔚青认为,“此举有利于完善增值税链条,根据企业利润率区间重新规定征税比率。”
上海:占尽地利夺先试
上海成为首个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的城市似乎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昨日晚间,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所长任新建对记者说:“为落实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很早已经提出了试点增值税制度改革的申请。我们已经做了好几个月的准备工作,一旦正式启动会很快推进实施。”
“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有助于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也是适应国际税制发展的潮流。”任新建说,“这项改革试点的作用会很快体现出来。”
而在徐之骞看来:“上海的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选择在上海开展试点工作再合适不过。”汪蔚青则指出,上海是全国惟一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合并办公的城市,在上海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
汪蔚青进一步分析,根据会议内容,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在未来两个月内,还有很多事情需要跟进,预计11月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式文件就可能出台,上海市税务局将在最短时间内制定配套细则,并对现有纳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
【名词解释】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种,占全部税收的25%左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