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区长姜梁新近谈到浦东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时,将其形象地概括为“上面轻型化、下面扁平化”。分析人士注意到,在浦东书写传奇的20年中,作为其引领机构的,却始终是一个轻型化的“小政府”。
从目前上海市区县的政府机构设置数量看,郊区有28个政府工作机构,中心城区26个,而浦东新区却只有19个。同时,浦东每万人行政编制数仅为4.8人,还不到上海全市均值的半数。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作为全国首个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在改革发展中,“上面轻型化、下面扁平化”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成熟,并逐渐成为浦东新区的一张特色“名片”。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特征下,政府曾包揽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一切事务,逐渐形成机构膨胀、效率低下的“大政府”模式。浦东新区开发之初,便着力革除此种“大政府”模式带来的弊端,精简机构让政府“轻装上阵”。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一共设置10个部、委、办、局,每个职能部门都综合了传统体制下5到6个部门的职能,不再设立专业性部门经济管理机构。把以往政府中按行业、产品设置的专业性机构全部革除,将其职能外放,属生产经营方面的被下放至企业,属综合管理方面的被保留在管委会的综合部门,属社会管理方面的被委托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
通过“分离”和“缩减”,新区政府有效剥离了应由其他主体承担的部分职能,既使相应职能找到适合担负的主体,又提高了自身对关键性职能的运行效率。
在组建“小政府”模式的同时,为防止社会管理出现真空地带,导致小政府权力重新膨胀,浦东新区同时培育与“小政府”管理体制相匹配的“大社会”模式,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机构和发达的社会中介组织,以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和社会自我管理能力。
2006年成立的市民中心是浦东新区培育“大社会”的成功模式。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浦东市民中心,是上海市第一家区级市民中心,其职能包括行政许可、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效能监察等六方面,“一扇大门”内包含了婚姻登记、税金缴纳、办理营业执照等300余件市民和企业的办事项目。
这种独具特色的“政社合作互动”模式,搭建了各层次的政府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平台,促进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的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协调力量的互动。
同时,由于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服务具有低成本、高效率、专业性和可选择等优势,浦东新区政府以政社合作平台为依托,率先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社合作方式,将涉及政府公共服务、事务性强的部分事项,如教育领域、社会救助等方面,通过公开招标、项目发包、项目申请、委托管理等方式,向各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20年来,浦东新区在综合配套管理上的不停探索,形成了领先全国的“浦东模式”,其中,轻型化政府改革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