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翻番”梦想如何照进现实?

时间:2012-12-18 13:15   来源:广州日报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而近日,有消息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将择机出台。

  应该如何理解城乡人均居民收入翻番这一目标,是否意味着工资收入的翻番?对于这一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又可能通过哪些渠道或方式来进行或实现?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有关专家。

  文/本报记者 赵琳琳

  观察眼

  收入倍增需多条“腿”走路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腰包,目标是美好的,如何实现?恐怕还须多条“腿”走路。

  就“收入翻番”本身而言,当从两个层面解读:其一,收入翻番中的“收入”,不能是名义上的工资收入,而应是实际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即是指扣除缴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税费后的收入。其二,收入翻番中的“翻番”,应是剔除了物价上涨因素的实际增长,即在现有物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收入增加一倍。否则通货膨胀将抵消掉收入翻番的实际意义,再高的收入也提高不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以此而言,收入翻番就更具有难度。因为我国的总人口到2020年间仍会处于增长状态,基数大了,意味着在同样翻番的GDP总量中要拿出更多的份额用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换言之,国民收入倍增的首要前提就是经济的增长。“分好蛋糕”的前提是“蛋糕”要足够大,这也要求我们在经济建设方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不能总处在产业链的低端,为别人“做嫁衣”;而且增长极不能单一化,不再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来拉动,而是“三驾马车”齐发力。

  其次,要加大收入分配改革。中国人民大学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在GDP增长的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所占份额下降,表明新增的财富大部分流向了企业利润和政府税收。要改变这种分配格局,一方面政府要进行机构改革缩减行政开支,同时打破垄断领域,不能任由国企与民争利;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增加就业让利与民。如何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民收入,更是问题之关键。

  最后,要建立工资和物价的联动机制。工资增长要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必须与当地物价水平建立有效联动,当物价涨幅超过工资增幅的时候就应该提高工资,由国家对低工资人群进行补贴,使得工资上涨的程度至少和物价涨幅保持一样。只有这样,才不会造成工资上涨而实际收入却不断下降情况的出现。(子在渊)

  从经济总量翻番到人均收入翻番

  更强调民生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谢鲁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十八大提出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实际上代表了发展经济指导思想的调整,从简单的总量翻番,相对更强调人均收入的翻番,体现出了对民生更加重视和强调的指导方向。

  “首先,从简单的总量翻番,相对更强调人均收入的翻番,这样就符合了十八大强调民生的概念。”他说,报告更多地会对领导干部产生影响。因为中国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主导,因此,领导干部发展经济的思路,会对老百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这些干部只追求GDP的翻番,而不管人均收入的增长,就无法充分体现对民生的重视。”

  谢鲁江说,这会使干部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和考评机制发生很大变化,并将影响干部的行为,也会使政府的行为变化,我们发展经济的思路就会变化,最后得到实惠的自然是老百姓。

  名义收入翻番易 实际收入翻番难

  GDP翻番≠收入翻番

  经济学家贺力平说,收入的增长跟国内GDP的增长,在概念上有差别。“以前要让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达到8%,可以大量依靠投资,投资增加了,GDP就会增长,但是,投资增加并不一定意味着个人收入或者说居民收入的同步增加。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升,是表示劳动者报酬在国民经济总分配中的份额的不断上升,实际上,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也就是说过去更强调GDP的增长,现在则强调居民收入的增长,我认为这是意义重大的调整。”他还表示,当谈及个人收入增长时,肯定是扣除物价变动因素之后的实际收入。

  工资翻番≠收入翻番

  “在经济学中的个人可支配收入是在全部工薪报酬中扣除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税费的部分。如果真正体现了以民生导向为主的目标,可支配收入这个概念非常重要,尽管报告中并没有提及‘收入翻番’是个人可支配收入,但今后一段时间,个人可支配收入增长可能是我们实际的衡量指标和主要参考依据。”贺力平说。

  贺力平还表示,“这跟工资收入的名义增长翻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必须要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名义收入翻番很容易,而实际收入翻番不容易。因此,要让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在十年之内翻番,对追求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重要的参考。”

  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要抑物价上涨

  收入翻番的途径

  贺力平表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个目标,对中国而言是一个鼓舞人心也是有挑战性的目标。

  谢鲁江在谈及对此目标的理解时表示,对于城乡人均居民收入到2020年翻番,其更多的是统计意义上的,如果要具体落实到城乡人均收入的变化,人均收入的均等化是通过什么途径,工资、福利还是通过社会保障来实现,是通过直接的收入再分配,还是通过第二次分配或其他方式来实现,都需要继续探讨。“就人均收入的增长而言,工资只是一部分,并不代表所有的人工资就一定能倍增,因为工资的倍增受到很多因素影响,而且我们人均收入的增长途径也不仅仅只是通过工资这样一个途径,会有很多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所以,对于这种翻番的含义究竟如何,如何来实现,实现的方式和途径是什么,都需要研究。这是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个工作目标,接下来,希望探讨如何去实现这个目标。”

  呼唤经济增长方式转型

  应该通过哪些渠道来达到实际收入的翻番?贺力平表示,要让居民的实际收入得到持续的、较快的增长,首先就要保持国民经济总体的增长,这非常重要;另外,经济增长不能简单依靠扩大投资,如果只依靠扩大投资来使经济增速,国民收入分配当中就有较多的部分会流向资本的报酬而非劳动的报酬;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还需要控制物价的上涨,才能保证群众的实际收入得到增长;另外,我们在实际收入增长的同时,还要注意不能向居民征收过多的税费。因为征收税费会使群众得到的可支配收入减少。“这些做起来并不容易,都有挑战性,但如果做到了,我认为是很了不起的。”

  收入翻番之专家说

  经济学家吴敬琏:初次分配体制改革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分配改革不能止于政府抑富扶贫的零散措施,而应是一整套完善经济和社会体制的系统努力。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未来十年中国经济对劳动力的需求仍会比较强劲,劳动报酬和打工者收入仍将保持较快增速。劳动力供求格局变化导致的农产品价格上涨以及农民经营收入的增长将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动力。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收入分配可以靠税收来调节,对劳动收入免税,对资本性收入轻税,对财产性收入重税。对工薪收入不管高低都不应该收税。职能资本创造了就业岗位并增加社会财富,应该鼓励企业资本积累,扩大再生产,为社会增加就业和财富,税收应该尽量降低。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政府财政资金来源于企业、居民的纳税,改革的核心在于财政税收体制,因此政府财政资金支出应主要用于民生,而民生的核心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网的建设。企业和居民间的资金流动主要表现为工资支付,改革的核心是劳动工资协商的定价机制。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这不等于到2020年每个人都实现收入翻倍。需要注意的是,收入倍增和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是有紧密联系的。在收入差距缩小的情况下实现倍增,应该是让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更快一些,将超过1倍;中等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则接近1倍;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约为0.5倍,或者更低。在整体倍增的同时,又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这样的倍增计划才会让老百姓满意。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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