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达到10万亿,同比增长11.9%。在经济增速放缓和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大背景下,这样一个财政收入的增长还是符合预期的。
今年,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提高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以及多项企业税收优惠相继出台,加上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下滑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一度比较严峻。在进入四季度后,宏观经济企稳回升,近两个月财政收入增幅也相应回升。从目前来看,今年财政收入完成预算规定的9.5%增幅应已不成问题,但也不会出现前几年财政收入大幅超收的情况。
其实,财政超收多少并不是最关键问题,关键在于钱花在哪里、怎样花,其核心是如何规范地用好超收财力来改善民生。
2012年预算中,财政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事业等的支持力度增长了20%以上。在这样的支出框架下,如有超收财力可用,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怎样规范、合理、高效地使这些钱用于改善民生。
我国于2007年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缓冲式调节不同年度间财政的短收与超收。财政超收中除满足当年财政支出的某些应急安排以外,其余部分进入超收结转安排,纳入中央预算稳定基金和结转下年使用。因此,超收结转的安排,并不是所谓“突击花钱”。
毋庸讳言,在一些预算单位也确实存在某些“突击花钱”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是预算安排弹性带来的“前松后紧”。减低预算弹性,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监督,提高预算透明度,使每一笔财政资金能够优化分配,切实用于民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 贾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