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提出,当前的结构性减税尚有较大空间,在结构上,应以增值税作为主要减税对象;在路径上,应使增值税“扩围”与“降率”二者并进。(《经济参考报》12月10日)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定调2013年经济工作,与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的政治局会议不同,今年的政治局会议将“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放到了重点领域改革的首要位置,取代了“深化财税改革”的笼统说法。这就看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成为2013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之一。那么,新一届中央领导层为何如此清晰明了地用“营改增”代替“深化财税改革”呢?
首先,透露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务实改革的信号。可以说,当前财税体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流转税比重过高的现状一定程度上助推了通货膨胀水平,同时所得税比重过低又削弱了调节贫富差距的职能。据上海财经报日前报道,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收入不平等报告》指出,2010年中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61,在全世界处于较高位置。
因此,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以完善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任务非常紧迫。但是如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突破口在哪里?学者众说纷纭。比如最近网上热议的房产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资源税改革等。这些改革当然重要,但比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重要性稍逊一筹。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列为2013年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笔者认为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务实推进改革,抓改革牛鼻子的体现,对推进全盘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营改增重于其他税种改革,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营改增与经济结构转型密切相关。对新一届中央领导层来说,目前最大的任务仍然是发展经济,通过发展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番的目标。这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大的好处就是进一步降低第三产业税负,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税负,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另外,由于增值税比重较大,加上与地方分成有直接关系,所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分配问题,有重要推动作用。
目前,营改增改革已经从上海试点推广到北京等10个省市。由于是局部试点,所以正反两方面的效应都很突出。负面效应有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产品和服务形成价格差;因为企业抵扣不完全,有的企业税负增加等等。可以说为了解决营改增对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加快改革进程,完善改革制度,搞好改革的顶层设计。
同时,按照“循序渐进”的改革原则,房产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条件远不如营改增成熟。笔者认为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明年不能仅局限于试点,而应该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增值税立法,尽快将增值税改革上升到立法层面。(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