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中国共有私营企业1060万户,个体工商户3985万户。
从2007年至今,中国个体工商户增长45.3%,私营企业增长了76.1%。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已占中国企业总数的70%以上,产值占GDP的60%以上,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从业人员和提供新增就业岗位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0%和90%以上,流动人口大多数在非公企业就业。
中国个体经济发展从限制发展到允许存在,从补充地位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的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政策逐步宽松,规模不断扩大,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李艳明4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涵盖了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众多领域;经营资金数额从1981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6177.57亿元。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早在1987年中国政府就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2005年又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老36条”),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一些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2010年,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对拓展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相比“老36条”,“新36条”在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方面都作了更详细的规定,也更加放宽了民间资本进入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方式要求。这些政策措施涉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相关的各行各业,在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发展障碍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中国政府强调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涉及经济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勾勒了清晰的蓝图,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