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国际名牌企业对中国消费者的蛮横行为,引起关注。例如苹果手机维修的“霸王”条款,以及爱马仕等奢侈品销售不提供验货服务等等,一些跨国公司一进中国市场,就把自己的服务承诺扔到脑后。(7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国际名牌玩变脸,有人将原因归结于消费者心理不成熟、法律不够健全,没有形成监管部门、第三方研究机构和企业的联动机制;还有人将原因归为我国的国家标准与国外不尽相同,检测手段有限等等。其实,国际品牌一进中国就“变脸”,是国内监管环境的直接反映。
国内消费者在受到知名品牌侵害后,往往得不到有效维权。如“毒奶粉”事件暴露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消费者的维权行动要么被企业收买,要么被无视。维权如此困难,多数人只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能忍则忍。
国外那些世界品牌到了国内,耳濡目染自然就发生变化,原本靠质量和服务打天下的,开始搞起了潜规则、商业贿赂、霸王条款;原本对消费者诚信无欺的,也对消费者横起了眉毛,在国外执行一套标准,在中国执行一套标准,南橘北枳。应当说,这种变质是“适应”环境的产物——正所谓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物种。有什么样的环境,也会有什么样的企业。
因此,洋品牌南橘北枳,根本原因还在于执法者、制度环境。很多地方总是以能招来世界五百强、世界品牌为荣,只要有大企业入驻,不仅会降低税收,还会降低环保、劳动保护等制度环境,至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自然会让位于对大企业的保护。国内消费者权益的一再被冒犯,也是对有些企业的无底线保护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