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提高透明度
郭树清履职中国证监会主席后的“第一把火”即烧向股市“铁公鸡”,证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将这把“火”越烧越旺。
通知指出,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
对于已挂牌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以及因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等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上市公司等,《通知》对其现金分红问题的落实可谓面面俱到。例如,对于欲再融资的上市公司,《通知》要求其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但是,《通知》发布后到底会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还需进一步观察。
事实上,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正呈现出一种紊乱的格局。一方面,诸多上市公司扮演着“铁公鸡”的角色,即使是有红利也不分。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共有854家上市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占比达39%。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有522家,2006年至2010年连续五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有422家,10年来从未分红的达245家。另一方面,也有某些上市公司出现高比例现金分红的情形,分红金额有时甚至超过当年净利润,此现象在创业板与中小板挂牌不久的公司中较为常见。无论是股市“铁公鸡”,还是高比例分红行为,显然都不是回报投资者的正常方式。
投资与回报向来都是一对“孪生兄弟”。要改变A股市场“重筹资,轻回报”的陋习,打造出更多的“现金奶牛”,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其一,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除了保荐机构与发审委要把好发行人的质量关外,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其内部治理水平显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在此背景下,才会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竞争能力与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上市公司实现盈利是现金分红的基础。
其二,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教育。我们通常热衷于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其实在回报投资者方面,上市公司更需要教育。此次《通知》指出,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意识存在一些困难,其中之一就是少数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意识不强,而机构投资者及社会公众股东对公司现金分红的决策参与普遍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
其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此次《通知》指出,长期以来,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尚未真正形成促进现金分红的约束机制及股权文化,同时现有公司自治体系下政策规定的效力具有局限性。近几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的提高,与监管部门出台的措施密切相关。但不可忽视的是,某些上市公司为了获取再融资的资格,常常实施突击分红,这也说明制度建设上存在软肋。笔者以为,要打造更多的“现金奶牛”,将上市公司分红额与融资额比例挂钩不失为有效手段之一。(本文由民富社区网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