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减轻农民负担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时间:2012-04-25 13:3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下发。这是继2006年国办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后,又一个从国家层面上指导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文件。

  受访人

  廖洪乐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迅 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核心 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意见》明确,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指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生猪屠宰等领域乱收费的重点监督,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检查,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都是农民反映乱收费突出的领域,下一步将开展行业性专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治理教辅资料征订、学生食堂乱收费,以赞助、捐助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活动经费等问题;计划生育重点治理除征收社会扶养费外收取其他费用问题;农民建房重点治理除土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收取其他费用问题;生猪养殖重点治理屠宰环节乱收费;农业用水重点治理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了诸如规范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深入治理加重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加强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涉及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背景 各地重视程度不一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随后国家又实施了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广大农民得到了一些实惠,在一部分地方领导眼里,农民好像已经没有负担;而事实上,正是因为这个误区,一些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只要到农村进行调查,就会发现当前教育、建房、计划生育、农网改造、惠农补贴发放等领域存在一些问题并且相当突出,这也正是 《意见》为什么会出台的原因。

  廖洪乐举例说,在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为农村公共、公益事业项目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道路,中央和地方财政也对一事一议做出过相应的补贴,但在后来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好多地方把一事一议作为收费项目之一。

  廖洪乐说,在教育方面,从一些地方案例来看,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虽然学生的学杂费免了,但一些学校却把学生用餐作为创收途径,规定学生一学期或一学年要交多少伙食费,学生们把钱交了,吃到的却是很差的饭菜,造成营养跟不上,而学校买廉价质劣食料从中赚取利润;甚至一部分学校用学生就餐费给教师发奖金,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出现矛盾也是可能的。另外一个突出的问题是,“80后”、“90后”等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他们更愿意把自己的孩子从农村接到自己打工的城市里上学,因此不得不多花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缴纳诸如 “择校费”、“赞助费”等各种各样的费用,造成了这些新生代农民工的负担。

  根据在农村的一些调研,廖洪乐告诉本报记者,一些农村老百姓在建房时,要缴纳“耕地占用费”之类的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这些钱老百姓也不知道交了之后用到了哪里。事实上,像这样的情况只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农民只需缴纳几元或几十元的工本费就可以了。

  廖洪乐告诉记者,农网改造这几年在农村大面积推广,这也跟农民生活收入水平提高有关,越来越多的农民购买冰箱、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另外,一些农产品加工厂的兴建确实需要进行农网改造。然而,在一些地方,农民对农网改造加重他们的负担产生不满,原因是他们认为随着农村用电量的增加,电力部门已经很赚钱了,但却把电网线路只送到主干线,农民从主干线拉线到自己家里以及电表安装等都需要再交钱。

  此外,农村计划生育乱罚款乱收费的问题也是农民负担重的领域之一。她说,计划生育罚款应考虑当地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农资涨价问题虽然在本次 《意见》中没有提及,但廖洪乐认为,农资涨价是市场行为,但政府应在加强市场引导、管理方面起到作用,至少要确保农民从市场上买到的种子、农药、化肥是真的。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民能否更多地得到涨价的实惠,而不是把利润都让批发商、经销商拿去,这也是政府应该考虑的。

  对于《意见》出台的意义,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迅在电话里告诉本报记者,这是自2006年之后国家根据目前新的形势又一次对减轻农民负担作出的全面部署,对今后几年在这方面的工作指明了大的方向,针对一些重点领域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对各地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很强的指导性。据他透露,安徽省政府正在组织有关方面起草贯彻实施 《意见》的文件,预计五月下旬相关文件会起草完成。

  建议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在廖洪乐看来,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关键是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监督机制。

  政府相关涉农部门的自律对减轻农民负担很重要,不能为了部门利益规避国家的老规定,而想新的办法和名目向农民及农民的子女乱收费。

  廖洪乐提出,一个需要防范的新问题是,在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的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可能会从城市转向农村,由此会形成一些新的涉农部门,而这些部门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 “没有那根弦”,可能会向农民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他们的收费必须经过审批才行。 ”此次《意见》中也提到: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及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

  “如果没有一个长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可能在过了四五年后,农民负担又开始反弹,甚至对农民的乱收费再次遍地开花。”廖洪乐说,“要防止出现这些苗头。”在管理监督方面,地方政府应尊重农民的意愿,遵循农民自愿、平等参与的原则,公开透明,形成多部门共同监管,并让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参与进来。

  陈迅向记者表示,安徽近年来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已积累了一些切实有效的做法,并基本建立了长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安徽省已初步建立起农民负担预防监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系统化的长效机制,不仅加强源头监控,严格审核把关,而且在每个环节和过程中都用制度来把关。而且,每年至少一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对事、对人进行双追究并追究到底。陈迅说,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意见》,今年,安徽将继续深入推进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修订《安徽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长效化。(记者 程小旭)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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