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7年降至35%

时间:2012-03-09 11: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8日上午,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访谈,解读《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戴柏华表示,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003年的55.87%下降到2010年的35.52%,下降20个百分点,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戴柏华表示,自2009年4月启动医改工作以来,各级财政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为医改的成功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09-2011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共计1516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为4506亿元。同口径相比,全国和中央财政三年新增投入分别为12409亿元和3680亿元,比既定的8500亿元和3318亿元目标,分别增加3909亿元和362亿元。

  同时,戴柏华强调,随着政府投入的不断增加,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003年的16.96%提高到2010年的28.5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003年的55.87%下降到2010年的35.52%,下降20个百分点,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三年来,医改的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戴柏华介绍道,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5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戴柏华指出,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医改各项重点工作。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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