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提前2个月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预计将超收800亿元左右。前10个月中国财政收入逾9万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8.3万亿元的总和,今年全年财政收入将创下历史新高。(11月10日中国网)
在个税起征点调高的基础上,在今年整体经济环境不佳的情况下,在通胀高企、民生压力增大之下,个税还能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目标,甚至有可能超收800亿元,必然会引起民众的不满情绪。这并不奇怪,毕竟个税牵涉到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依赖于工薪收入的普通家庭,多征收的个税无疑是在从民众身上割肉,每一刀下去都会令人痛楚难当。
个税超收的背景并不复杂,不外乎税基拓宽、纳税人整体收入水平提高、征收从严、遗漏人群减少等等情况。此次调整个税起征点乃是从10月份开始,而10月个人所得税收入352.37亿元,同比只减少11亿元,环比9月份减少99亿元。显示起征点调高对整体征收额度影响不大,即便不上调个税标准,本年度依然会超收,那么即属于正常性增长范围。
而且从历年情况来看,个税每年都会大幅超收,显然征收目标的制定不科学,控制力度不够。目前大部分税种都是如此局面,更何况在目标业绩导向下,超收还有奖励,亦是超收的动力之一。所以,要改变目标制定方法和考核制度,让总体目标符合GDP增长率和人均收入水平,废止不适宜的超收奖励,避免出现过度征收、导致涸泽而渔的恶果。
从个税征收对的象角度来看,当然是希望税收越少越好,可享受到的社会福利越多越好。当然,这就有些自相矛盾,毕竟社会福利与税收挂钩,只有政府掌握到足够的税赋,才能为国民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但从我国目前税收制度与社会保障机制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收征收不合理,以及社会福利覆盖不均衡,导致贫富差距过大、分配多寡不均。因此,个税做为调节居民收入的一个工具,应该改变征收对象,盯住高收入群体,减轻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个税征收趋严趋紧,逃税空间收窄,这也是个税大幅增长的基础之一。但是,现在合法避税的途径太少,个税减免项目过少,造成工薪阶层的税负太重,亦是一种不公平现象。今天的《人民日报》即发表一文,通过翔实的数据,证明“香港年入17.8万只需缴税729元属实”。其主要原因就是香港采取高起点、减免项目多,对于家庭负担较重的人士,纳税额度会根据其情况而逐步减少。
由此可见,我国个税征收机制亦需调整,不能再延续只针对个人的征收模式,而是要把家庭收入合并进来,增加个税减免项目,根据家庭支出、负担状况来综合考虑,减免工薪阶层、低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如此,方可实现公平纳税、调节贫富的目标,亦能降低普通民众对个税征收的不满情绪,培养良好的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