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税制改革中效率与公平原则不可或缺

时间:2011-11-02 11:00   来源:京华时报

  税费深度改革大幕拉开,此举意义不亚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不亚于2006年废除农业税。

  根据财政部第65号令,从11月1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幅度将上调;同一天,财政部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2011年11月1日起,石油、天然气将在全国范围内“从价征收”,税率定为5%;一周前的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从明年起开始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由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征收,待条件成熟后进一步向全国推广。

  税改的几个方向大致明确。

  首先,税改并非一味减税,而是有减有增,对小微企业减税,对资源性行业、高污染行业增税,相信未来环保税等新税种将陆续推出。

  其次,税改促进中小企业与服务性行业发展,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并轨显示了对服务业发展的期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为了维护就业基础,发展现代服务业与创新企业,是为了培植未来的税收根基。

  最难啃的财产税改革放到最后。10月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限购令是不得已的举措,“更多地采取税收办法,对需求和供给包括房价进行调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也是对的。但是,现在确实有一个信息不是特别清楚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可以预料,在信息系统建成后,在房产税试点的基础上,包括房产税在内的财产税将逐步登上历史舞台,总有一天,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也将像西方国家一样在税收收入份额中占据40%以上的份额。

  目前的税改是渐进式的,调整幅度不大。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最新实施细则,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由原先的2000至5000元上调至5000至20000元;营业税起征点幅度由此前的1000至5000元上调至5000至20000元。一些小型商户仍嫌起征点过高,以月度2万的营业额除去各项成本以及房租等,难以保本,目前的税收起征点对于小微企业意义不大。资源税虽然从价征收,但部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税率远低于5%。10月14日,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香港透露,在第一次浸透、第一次产量、老油田等方面政府给了很多抵扣,“扣掉后,(中石化)的实际税率为3.7%,所以(新资源税的推出)对公司整体影响不大。”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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