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以房养老”观念,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这个观念一提出,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其实在国外,特别是在美国,“以房养老”已经有了成熟的经验,美国绝大多数有房人都有当房奴的经历。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是房子的过客”。工薪阶层供房几十年,到了老年却因收入不足不得不卖掉房子,离开住了几十年的社区,另寻便宜的地方租住。
针对这种情况,从上个世纪末,美国不同的州开始尝试“反式房产抵押贷款”,供年长者养老。取得了一定的成熟经验后,美国议会在2005年通过了赞成法案,由住房及城市发展部具体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进行审批和管理。”,供年长者养老。取得了一定的成熟经验后,美国议会在2005年通过了赞成法案,由住房及城市发展部具体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进行审批和管理。
“反式房产抵押贷款”近年来在美国越来越普遍。这种贷款方式是将房屋主人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变为现金,按月发放,供他们在有生之年使用。这样有助于老年公民在经济上得到保障,缓解社会养老金使用的压力,满足他们在医疗和生活上的需要。老年人居有定所,而且老有所养。
这种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反式房产抵押贷款”,不仅不同于买房按揭贷款,也不同于其他以房产抵押的贷款,因为借款人永远不用担心偿还。借款银行将一直提供现金到老人不再居住在所抵押的房产里,或是不再符合联邦政府规定的借款人条件——比如有非法行为的时候为止。
在借款人在世时,房子所有权为借款人所有。在他们离世后,房子所有权归住房及城市发展部。由这个部门把房子出售后,如果在还清贷方银行款项后还有盈余,这个部门将把这笔钱交给老人的遗产继承人。如果不足还款,那么住房及城市发展部将出钱补足欠缺部分,银行也不会吃亏。
这笔通过预支自家房产而得到的现金,可以在老年人退休后解决他们相当大的经济压力。联邦政府规定了相当宽松的使用范围,让老年人能够更舒适地享受生活。
老人可以用这些钱支付平时的日常开支、修缮房屋、付医疗和药品费用、偿清以往的各种债务和房贷、用于学习旅行和娱乐、购买健康保险、缴纳必要的税金、甚至给亲友买礼物,但是不能用于非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