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完成77390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后为70062亿元,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2010年,税务部门负责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66862亿元,增长20.8%;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10528亿元,增长35.9%。
现在,一个很不好的情势是,政府在公共治理思路上,形成了一个怪癖。凡遇到棘手的公共治理时,马上就会想到两大法宝:一是加税,二是收费。现实中很多活生生例子:道路拥挤了,想到了征收拥堵税;为了加强控烟力度,给烟草课以重税;房地产调控难以奏效了,开始启动房产税……重税主义似乎变成了我国税收政策的主基调。
从宏观税负上讲,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最近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显示,2009年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 D 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2.2%。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低收入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为13%左右;中下等收入国家的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国家的为23%左右;高收入国家的为30%左右。按照这个标准,就宏观税收负担率的国际比较而言,中国还未成为高收入国家,但宏观税收负担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不仅早已超越很多发展中国家,而且已经赶英超美。
从财政增长的视角看,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一般保持在1%左右的低速增长甚至负增长时,中国的财政收入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速,而税收增速更是高于财政收入增速。2010年全年财政收入突破八万亿、税收收入突破7 .8万亿,增速超过20%,远超居民收入增长。
轻税主义政策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重要选择项。最近在美国,布什政府推行的全民减税即将到期,奥巴马提出了“区别对待”的修改方案,打算为中产阶级实施永久性减税。很多新兴市场国家,如印度和巴西等,也推行了减轻税负的经济刺激政策。
笔者以为,就目前的国情,尽快矫正“重税主义”政策,不仅是平衡国民财富格局的需要,也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应有义务。经济学基本常识告诉我们,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重税主义政策影响经济体的活力和竞争力。十二五,是我国实现发展模式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五年,在国家财力充足的情况下,应该坚持“轻税主义”的主旋律,给企业和民众减负。具体到如何减税,笔者认为,一方面要提高个税起征点。研究发现,倘若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5000元,就有近一亿劳动人口可免缴个税,政府为此只少收个税1200亿元,不足去年预算内财政收入的2%。但这一亿劳动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增收1200元,将大大提高这一群体的消费购买力,这对我国的内需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与此同时,要给中小企业减税。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其创造的G D P占到全国的66%,承担的全社会就业人数更是高达70%以上。如果能对中小企业如期实现减税,不但能激发中小企业活力,也有利于舒缓国家的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