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公布了“十二五”财政发展改革基本思路。谢旭人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继续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征环境保护税;同时要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地方政府规范举债、合理融资、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长效机制。
谢旭人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财税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能力。
在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方面,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增加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范围。努力健全科学完整、结构优化、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
在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方面,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谢旭人同时表示,“十二五”时期,财政部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地方政府规范举债、合理融资、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长效机制。此外,要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快预算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细化公开内容,强化预算公开责任制度;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 (郑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