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重点可能与以往重点不同。过去的五年计划更注重增长,而“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之一是,更加注重收入分配问题。
一方面,中国“刘易斯拐点”出现将成为缩小收入差距的市场力量;另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通过适当减少个人所得税、提高国企分红、改变长期的负利率情况这三项措施,将极大地提高未来个人收入水平。
根据初步估算,如果中国未来5年内,税收减少1000亿元,国企分红增加2万亿元,“负利率”损失减少2万亿元,那么“十二五”期间,4万多亿元的财富,将为收入分配改革和藏富于民提供充足的空间。
“十一五”期间,中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预计2010年全年财政收入或将突破8万亿元。一旦实现了这个数字,中国将紧随美国之后成为全球第二大财政收入经济体。而目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中国四大主要税种,四项收入占中国所有税收六成以上。为了有利于经济增长,还富于民,中国似乎可以考虑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并同时进行税收结构调整。
若简单计算,“十一五”期间,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增速分别为17.2%、30.2%、16.6%、6.2%、22%(预计),平均增速为18.4%,高于“十一五”期间名义GDP的增速16.2%。如果“十一五”期间个人所得税增速能够与名义GDP增速一致,那么将有356亿元财富回到居民手中。
在“十二五”期间,如果能够降低个人所得税,将为藏富于民提供不少资金。简单估算,如果在“十二五”期间保持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速与GDP名义收入增速相一致,那么在此期间,税收减少将使得居民可支配收入有望增加400亿~1000亿元。
此外,国有企业利润增长较快。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1~8月份国有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和部门所属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2644.7亿元,同比增长46.7%。但一直以来国企红利却很少进入社会保障体系。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只有15亿元和社会保障类支出相关,数目少得可怜。
如果在“十二五”期间,国企分红能够更多地进入社保,对改善中国收入分配问题将犹如雪中送炭。简单推算:“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分别为1.1万亿元、1.62万亿、1.18万亿元、1.34万亿元、1.89万亿元(预计),那么,如果“十一五”期间国企分红能达到20%,就会有约为1.4万亿投入到社保基金。
考虑“十二五”期间,假设国企每年约有2万亿元的收入,对其征收20%的红利投入社会保障。那么未来5年时间,投入社保的基金将达2万亿元。
再者,2009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6684亿元;一方面国有银行资产大幅膨胀,利润年年攀升;另一方面,自2010年2月以来,中国CPI再次超过1年期存款利率,进入了负利率时代,这也是近十年以来,中国第三次进入负利率时代。面对较高的物价水平,负利率的出现使得居民的存款必然蒙受损失,储户的钱无形中被转移到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
2006年底到2008年10月、2010年2月至今,中国已经两次进入了负利率时代,“十一五”期间,仅由于负利率一项,笔者初步预计就造成居民利息少收入约6223亿元。如果负利率情况仍然持续,那么伴随着居民储蓄额的持续增长,将有更多的居民收入造成损失,最坏的情况将有可能达到约2万亿元。
因此,在“十二五”初期,在适当的时机选择非对称加息,提高居民存款利率,并不低于当时的物价水平,使利率为正,就能够真正地做到还富于民。
总结下来,在“十二五”期间如果能够适当地减少个人所得税、提高国企分红、改变长期的负利率情况,将极大地提高国内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这对“十二五”规划方面的重点,如缩小收入差距、扩大消费、完善收入分配等方面均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插排:在“十二五”初期,在适当的时机选择非对称加息,提高居民存款利率,并不低于当时的物价水平,就能够真正地做到还富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