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不同群体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九三学社日前在提案中指出,在我国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6,远超0.4国际警戒线,10%左右的家庭占有了45%的城镇居民总财产,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
这个数据还只是城镇居民之间的比较,如果将农民的收入考虑进去,相信差距会更大。低收入群体到底占多少?有专家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调查数据得出结论:在现在的收入结构中,我国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合计占总人数的64.30%。而温家宝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则透露,我国低收入者大约有2.7亿,困难群体约有一个亿。中低收入群体如此庞大,无怪乎每次平均工资的统计一出来,就有人发出“被平均”、“被拉高”的感叹。
鉴于低收入群体的现状,扭转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的关键就在于提高这部分人的收入。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就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帮助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
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张世平透露,目前低收入职工比例大,且主要集中在一线和农民工群体。对他们来说,家庭收入来源往往全部来自于劳动报酬,因而“提低”也最为现实。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不断调整,屡有提高,但从总体上看增长仍显缓慢且水平偏低。好消息是,近来各地都传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如福建省近日起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达24.5%;浙江省从4月1日起将最低月工资标准从960元提高到1100元;广东也拟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0%以上。
然而,并不是所有低收入群体都能享受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好处,对那些没有劳动收入来源的城乡低保户、困难家庭来说,如何增加他们的收入,就需要政府加大扶贫力度,一方面提高救助标准,增加困难补贴;另一方面则要创造再就业优惠条件,让他们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而更大的收入差距则体现在城乡收入差距上。来自农业部的数据表明,去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由2008年的11020元扩大到12022元。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目前仍有4007万农村人口尚未脱贫。如何增加这部分低收入者的收入,可谓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核心所在。提高农民工的收入固然很重要,但对众多低收入农民来说,恐怕还要从盘活农村资源做起。这需要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让更多的农村融入到城市化的发展中,建立一个公平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体系。同时还要加大对农村的资源配置,为农村的发展输送资本。比如说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打开“穷二代”的上升通道。
目前我国收入结构呈倒丁字形,上部是高收入人群,底部是大量低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最基本的还是要“提低”。“提低”落实到初次分配中,就是增加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改变“干多挣少”的不公平分配格局;落实到再分配中,就是要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以减税、减负的手段,让低收入者享受“劫富济贫”的好处。在这点上,“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很值得考虑。(李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