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承担起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大企业责任

时间:2010-08-09 13:5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出席6号召开的“科学发展·国企责任”重庆论坛时表示,目前中国的民营经济总体上还属于家族企业阶段,国内市场体系和法制建设的完善程度还不足以规范治理好大型的公司。在这样的国情下,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能够与国外企业相抗衡,是国有大企业应当承担起的历史责任,而要承担好这样的责任,前提是要改革、要市场化。

  邵宁表示,在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完成之后,我国的中小企业凭借灵活的机制,构成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不能只靠中小企业维持,尤其是在中国经济产业结构逐渐升级之后,迫切需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形成对国家竞争力新的支撑。

  “实际上,现在中国的国有企业与十年前相比已经有了本质性的变化,国有企业与政府的财务关系已经切断,国有企业已经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体制条件已经形成,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确立,经营型国有资产已经不再是无人负责的状态。”邵宁说,国有企业大部分资产已经多元化,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已经成为国有经济的主要形态,国有大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作用都看得很清楚。经过改革、改造的大型产业集团是市场开拓的龙头,也是走出去开发国际市场的排头兵,这些大企业的市场开拓为广大中小企业跟进拓展了空间,有了这些大型产业集团,才能够支撑起产业不断升级的广阔天空。(王屹)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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