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改革城乡二元体制需破除认识误区

时间:2010-07-26 14:50   来源:北京日报

  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举世瞩目,但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大的问题尚未解决,就是对于几十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甚至可以说这三十年来,基本上没有触动城乡二元体制,因为农村家庭承包制是在维持城乡二元体制的前提下推行的。结果,导致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滞后,增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难度,为此必须加大城乡统筹的力度。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这是中国下一轮改革发展的重点,也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为此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艰辛。

  关于农村改革,曾经流行的一种看法

  曾经流行于学术界部分人士中间的一种看法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了,农业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使我国早已脱离了凭票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年代;目前,农村的改革不妨暂且搁置一下,发展更加重要。比如说,对农民,财政上多给一些,少取一些;金融上,放宽一些,多贷一些;让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再改善一些,这样反而更加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看法如果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那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就当时的情况而言,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因为农村土地承包刚推广,不能急于再改革。但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再不着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不仅阻碍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而且还会使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使工农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使广大“农民工”不得不徘徊在城乡之间,这就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让农民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不是靠增加政府投入或放宽信贷就能解决的。只有不失时机地进行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拥有同等的机会,才是下一阶段改革的重点。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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