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灰色收入急催分配制度改革

时间:2010-07-21 14:53   来源:新闻晚报

  我国“灰色收入”2008年高达5.4万亿元,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可能在15%左右。在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上,学者王小鲁的一份报告揭示了我国收入分配体系中这块巨大 “阴影”的冰山一角。根据这份名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居民收入中,劳动报酬所占份额比国家统计数更低,下降更快,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已严重扭曲,居民收入差距快速拉大。

  从报告定义来看,所谓灰色收入,主要指两种:第一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其合法或非法的收入;第二是实际上非法,但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非法的收入。也就是说,其中不包括劳动者通过继承赠与、劳务兼职、理财投资等正常途径获得的非工资性收益,如报告所称,“其来源主要是围绕权力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分配而产生的腐败、寻租、侵占公共资金和他人收入、聚敛财富等行为,以及垄断性收入的不适当分配。 ”

  劳动收入应该是国民收入的主体,而“灰色收入”属于非劳动收入,其收益者可谓不劳而获,完全违背了按劳取酬的基本分配原则,其大量存在会严重扭曲国民收入分配,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中国的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差距)已接近临界点。如果再计入巨额“灰色收入”,收入差距则早已陷入了警戒区。共同富裕是和谐之基,分配不公和过大的贫富差距必然加剧社会矛盾,带来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

  关于我国收入差距、贫富悬殊问题,中央高度重视,并陆续出台应对措施,其中主要一条就是加快收入分配改革。最新消息称,由发改委牵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核心是 “调高、扩中、提低”,可能会在8月以后完成修订,并有望在年内出台。在意见征求稿中,“提低”内容或将写入工资5年倍增计划,而在“控高”方面,则主要对垄断企业职工采取限薪措施。对于这样一份事关每一个人利益的大事,我们翘首以待。然而,对于灰色收入这快游离于正常分配机制之外,占据了国民收入极大份额、而且还在迅速扩大的阴影,如果不写入必要的遏制政策,收入分配改革就很难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就像阳光永远是阴影的天敌,应对灰色收入的最佳武器还是财政透明化。就灰色收入的组成:一、公共资金管理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管理漏洞,资金流向透明度低,滥用和漏失严重;二、垄断行业实际人均收入达到其他行业的5到10倍,而大部分没有反映在企业的工资总额和利润分配中;三、每年超过1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尚没有全部纳入财政管理;此外,金融腐败、政府管理透明度低而导致的腐败和寻租行为等等。这些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透明。政府应当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阳光财政,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和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改善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保证持续发展。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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