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GDP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占比过低。近几年来,消费还呈连年下降态势,2008年,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为35.3%。这一比值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60%。
首先,居民收入及其增长情况,基本决定了居民消费需求及其增长。目前,在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格局中,劳动收入占比不到40%,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居民消费在GDP中的比重不到40%。
我们希望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但情况不尽如人意。这是因为,对于数量巨大的小股民来说,总体并未获得增加其消费支出的财产性收入。高收入者从房地产上是获得了不菲的财产性收入,但其中转化为消费的比重很小,转化为投资的比重则很大。近年来,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表示的居民消费支出有不俗的表现,是因为各级政府加大了转移性支出。这一块增量基本转化为低收入者的消费支出,进而成为解释当前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事个体经营的人数持续增加,个体劳动者在城镇就业者中的比重逐年扩大,经营性净收入在城镇居民收入中的比例也逐年提高,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上述分析表明,目前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及在这一格局下的贫富差距及其扩大趋势,是制约居民消费需求增长的首要因素。
其次,由于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我们不好说影响当前居民消费需求的第二位因素是什么,但在城镇,尤其是在大中城市,房价无疑成为制约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在目前高房价下,那些买房是为了自住和改善的居民,在“买涨不买跌”的从众心理驱使下,纷纷贷款买房,进而透支了一个家庭未来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消费能力。因此,不解决普通商品房价格持续走高的问题,不为穷人提供能够满足他们需求的保障性住房,提振居民消费需求就将是一句空话。
再次,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这就使他们都有着较高的支出预期,进而减少了当期的消费支出,这是解释中国居民消费需求低迷,尤其是低收入消费者消费需求持续低迷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再考虑到公共服务,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公共服务影响这部分消费者的程度还要更大一些。也就是说,有着较高消费倾向和边际消费倾向的低收入者和穷人,一方面在较高支出预期的压力下,增加消费需求的空间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在公共服务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存在问题,更削弱了他们的消费能力。由此可见,对于增加低收入者和穷人的消费需求,需要收入、住房和公共服务三管齐下。
在不长的时间里,较大幅度地增加公共服务,并推进其均等化进程,与服务型政府的改革与建设有关,其任务之艰巨也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居民消费需求,想要扩大不容易。尽管不容易,社会各界,当然主要是政府,务必要不遗余力地牵住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将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将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均提升至国际平均水平。(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执行院长 陈 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