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放”之间 土地调控需加紧

时间:2010-03-16 15:17   来源:新华网

  近期,土地调控呈现出“收”“放”结合的特征:“收”,是进一步规范秩序、强化监管,加强处置力度;放,是指增加土地供应,完善供应方式,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开发的“源头”。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启动以来,土地市场呈现出一些积极变化,但控制地价、房价上涨形势仍十分严峻。业内人士建议,需在确保土地调控措施的执行和成效上加紧推进。

  “地根”调控措施不断完善

  作为楼市调控的重要一环,“地根”调控措施自去年以来不断完善。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度出拳。

  在土地供应方面,通知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定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方案中要增加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的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在土地出让方面,通知要求“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通知要求“从2010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并要求各地公开住房工地计划、土地开发利用、出让结果等各方面信息。通知还明确,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组织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许芹表示,上述措施如能真正执行,将会大大提高开发商的囤地成本,对“地王”也将产生抑制作用。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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