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星涉嫌违规、犯罪的查处应该更严厉,这样才能让那些沉湎于明星崇拜的青少年懂得,谁也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明星发生负面新闻,给笔者印象最深的是毛阿敏的偷漏税事件。当时,南京税务部门的人追着毛阿敏到处跑,最终让这位明星补齐了所欠的税款。也正是那次事件,让笔者知道,明星们尽管歌唱得好、戏演得好,智商未必就高,尤其是和久经沙场的企业老板相比,他们为人处世的能力等于3岁孩童。毛阿敏就是被很多老板骗了,当时这些老板说,给你出场费,所得税由企业代缴,结果毛阿敏出场费拿了,企业承诺的代缴个人所得税,成了空头支票。当时毛阿敏还曾经说,要去找这老板讨说法。空口无凭,到哪里讨说法?太天真了!
明星演戏赚钱,正常;代言广告赚钱,正常;代言广告发布不实之词,误导消费者,就不对了;通过内幕消息炒股暴富,甚或涉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就严重了。
代表性的事例有两个。
其一,据媒体报道,一位和“万人迷”陈好同名的股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该人是否为明星陈好未被最后确认),2006年一季度以不高于1.4元的价格买入ST黑龙101.09万股,成为第三大流通股东,随后又在该股票停牌前的19个交易日中大举抢购,持股数跃增至280.31万股,稳坐第一大流通股东宝座。
今年4月17日,遭遇停牌3年的ST黑龙复牌,当天收盘大涨1004%,该股民将手中持有的股份抛售一空,获利2700万元。
其二,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前不久IPO申请获得通过,十大股东中有知名作家余秋雨。材料显示,2001年12月,当时还是上海六百的徐家汇商城决定将24.5%的股权转让出去。这些股权转让给了上海祥龙物业、徐汇副食品公司、上海六百的31位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余秋雨等4位外部自然人。余秋雨当年以每股2.9239元的价格购入82.5万股,出资为241.22万元。而经过近8年的股本转增,如今余秋雨的持股数量为518万股。
参照8年前原始投入,其现在的每股成本仅0.413元。一旦徐家汇上市,余秋雨将坐收上亿元的股市财富。
除了上述二人,还有其他明星炒股暴富的新闻。
对于陈好、余秋雨的股市暴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笔者比较看重的观点为:陈好有内幕交易之嫌,余秋雨有侵吞国有资产之嫌。由于有这样的观点存在,笔者认为,对于陈好、余秋雨这样的暴富案例或其他类似案例,证券监管机构和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不能视而不见,不能不了了之。
因为明星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对社会大众影响很大,对青少年的影响更是不容低估。如果我们这个社会的明星,除了面貌姣好、嗓音甜美、演技出众、口才超群,经常曝出的是吸毒、是内幕交易、是性侵犯少年儿童、是侵吞国有资产,其负面效果相当严重。
事实上,明星因为获得名利太快太容易,思想空虚之下产生种种不良行为,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现象。对于一个国家的监管机构、权力机关而言,对明星涉嫌违规、犯罪的查处应该较之普通大众更快、更准、更严厉,这样才能更好地在社会上树立起道德标杆,才能让那些沉湎于明星崇拜的青少年懂得,一个人无论有多高的地位,有再多的钱,也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违法了,一样要受到追究。
不知众位读者以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