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我国大幅提高烟产品税负 新华社发
“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对烟产品课以重税,属于国际通行做法。且从增加财政收入、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角度看,此次调整既有其合理性,也是调节国民收入的必要举措。
财政收入的持续负增长,促使我们提高消费税。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5月全国财政收入6569.47亿元,比去年同月增长4.8%,而在此之前连续4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均为负增长。财政收入的减少,意味着我们可以用于社会公共支出的资金减少。在教育、养老、卫生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都亟需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对一些非生活必需品如烟草等提高税收水平,既可以弥补财政资金总量的不足,更能够保证当前各项民生工程的资金投入。
对非生活必需品课以重税,能够引导公众合理消费。改革开放30年使中国发生了巨变,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富人。由于富得太快、太容易,社会上的挥霍浪费现象普遍存在。买名车、抽名烟、戴名表,这些30年前人们想都不敢想的行为在今天比比皆是。拿烟草消费来说,我抽不起中华,那就抽个玉溪,最次也是个红塔山,总之不能比别人矮一头。在我们还未富裕到、社会财富和资源也未丰富到可以随意消费的情况下,这种盲目的、非理性的消费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害的。而通过合理的税收手段,既可以让人们回归消费理性,更可以实现税收的杠杆作用,实现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
对于此次烟产品消费税的提高,公众普遍是支持的,但也存在一些误读,将公务烟与其联系起来就是典型的一例。如有人担心“由于在公款和私款消费的边界上最模糊的是烟草,搞不好纳税人还要为提高的烟草消费税来埋单。”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控制公款吸烟与提高烟产品消费税根本就是两回事。即使烟产品消费税提高了,对于那些使用公款吸烟的人来说,是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遏制公款吸烟必须靠纪检监察部门的严厉打击与加强监督。将二者联系起来,有点强拉硬拽的意思。
控烟也是此次烟产品消费税调整的目的之一。对此,怀疑者有之,提建议者有之。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介绍,“在世界各国控烟的方式中,提高税率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我国的烟民人口为数众多,卫生部2009年公布的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吸烟人口有2.7亿,且呈低龄化趋势,控烟显然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既然已经有世界各国付之于实践、且效果较好的方法,我们就要尝试。实践出真知,只有通过实践,我们才能找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控烟方式。(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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