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魏倩)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此次药品价格调整共涉及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22%,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30多亿元。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医改的深入,一些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开始显现,社会各界对药品价格问题更加关注,也对药品价格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大改革力度,研究适应医改新形势要求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正在全面实施新版GMP改造和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各地要充分考虑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改造和提升质量标准的成本变化情况,在调整药品价格时,适当把握价格调整力度。对多家生产的仿制药品要参考质量标准先进企业的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整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