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2月13日电(记者 徐小勇) 13日开始,浙江省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正式开始受理2011年度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的申报。根据规定,企业将可获得最高每人每月500元的补贴。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莫亚明表示,此举意在扶持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据悉,本次稳定就业补贴申报工作将从2月13日持续至21日,执行期为2011年之内。按规定,企业内的宁波市户籍职工,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的职工,按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困难企业给出了明确定义:是指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但恢复有望,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地方产业和环保政策,已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员工队伍措施,在宁波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期当季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季下降30%以上,且当季末利润总额为负的企业。
不过,申报稳定就业补贴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申报期内没有因劳动保障违法被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依法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企业在册职工一般每月在100名及以上,以2010年12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为准;2010年12月,本市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人数)占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总人数30%及以上;以2010年12月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减少不超过5%;至2010年12月,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办理此项工作的宁波市海曙就业管理服务处一陈姓工作人员说,本次稳定就业补贴执行期为2011年之内,由企业按季申报,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记者发现,一批高耗能、高排放、淘汰落后产能、污染大的企业被排除在了申报之列。
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是申报第一天,来的企业大多以咨询为主。工作人员简单算了笔帐,以一家符合条件的100人企业为例,3个月该企业最高将获得15万元的补贴。“这也是为了扶持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莫亚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