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国企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央企,在地方则包括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
●竞争性国企将进行公众公司改革,推动整体上市
“十二五”时期,国企改革将走向何方?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近日表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路径日渐清晰,国有企业正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并逐渐形成了两种类型不同的国有企业:一种是功能定位于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的国企;另一种则定位为在大企业层面提升国家的产业竞争力的国企。
公益性国企兼顾为社会服务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邵宁解释说,第一类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在中央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在地方层面包括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具有这样一些共同特征:其产品或服务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由政府控制,企业并没有定价权;企业的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经常会承受政策性亏损等等。
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尤其是在外部经济环境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在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国内经济相对稳定、人民生活受影响较小,与这些企业发挥了对市场波动的抑制作用直接相关。
对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到四个方面。一是以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改革,也包括规范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设;二是建立有别于竞争性企业的、有针对性的出资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应切合企业的功能定位;三是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管,包括价格、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行业限制,提高透明度,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四是形成规范合理的与政府间的政策安排,以兼顾企业为社会服务和自身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竞争性国企有望改革为混合所有制的公众公司
第二类是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企业。邵宁介绍说,中央企业中这种类型的企业占多数,各省市也有一些很有实力的竞争性国有大企业。这种类型的国有企业在体制上政企分开更为彻底,除出资人职能外政府不能再干预企业的决策和内部事务,也没有扶持、帮助的义务;企业在机制上更加市场化,干部管理体制、劳动分配制度等都在向市场化的方向改革;同时,作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这种类型的国有企业要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和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乃至破产退出的风险。
竞争性国有大企业对提升国家的产业竞争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的中小企业效率很高、竞争力很强,但大企业、大集团发育不足。在规模经济要求很高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国有竞争性大企业中的相当一部分还是国家相关产业竞争力的代表。这些企业和广大民营企业一起,共同构成了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基础。
对于竞争性的国有大企业,改革的方式是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公众公司改革,具体地讲就是国资委近几年一直推动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工作。
目前,中央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所占比重已达70%以上,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目前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2.88%、净资产的68.05%、营业收入的59.65%都在上市公司。
邵宁认为,竞争性国有大企业改革最终的体制模式很可能是一个规范的公众公司,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和规则运作。做到了这一点,国有企业就彻底变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与社会资本紧密结合在一起;国有资产就彻底资本化了,流动性非常好,进退非常容易。这种状态就为下一步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国企改革今后继续坚持市场化方向
该如何评价国企改革?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一定要历史地看待。
在1994年,我国最大的500家国有企业全年销售收入的总和还不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的销售收入。而2011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央企业已有38家上榜。“十一五”的5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翻番,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5%。
“在三年改革脱困之前,国有企业还是国家经济的包袱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而现在,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的、稳定的因素。”邵宁认为,这种历史性的变化在短短十几年中发生,关键是靠改革。
邵宁说,国企改革是世界性的难题,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到这样的深度、取得了目前的效果非常不容易。这说明深化改革的极端必要性。他表示,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很多,但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前景已经可以看得非常清晰,下一步只要尊重市场的作用,不断推进规范的制度化建设,改革就能够继续向前推进。(记者 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