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国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49.4%

时间:2010-12-27 1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8828亿元,同比增长49.4%。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1924亿元,同比增长59.1%;集体企业实现利润689亿元,增长34.6%;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21100亿元,增长49.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11131亿元,增长46.3%;私营企业实现利润10430亿元,同比增长49.4%。

  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38个行业利润同比增长,1个行业利润下降。主要行业利润增长情况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利润同比增长65.7%,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增长1.1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59.2%,化学纤维制造业增长1.2倍,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58.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82.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59.4%,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52%,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4.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下降1.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4451亿元,同比增长31.8%。

  11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64619亿元,同比增长22.4%。产成品资金24368亿元,同比增长11.2%。

  附注:关于工业财务状况数据统计方法的说明

  统计范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数据收集及发布:根据现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1-2月、1-5月、1-8月和1-11月,分4次进行全面调查,由各省上报分企业数据,国家统计局工业司审核、汇总,并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发布。

  指标解释: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款项。

  产成品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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