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12日在昆明表示,“十二五”(2011年-2015年)时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国区域合作系统将大力推动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
12日,全国区域合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范恒山在会上指出,全国区域合作系统要按照“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大力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要创新合作模式、建立相关机制,认真做好区域合作试验区的试点示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促进产业转移和承接。
范恒山强调,要以援藏、援疆、援青为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规划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要以推进广东横琴岛粤港澳合作示范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福建平潭岛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为契机,不断深化内地与港澳台合作;要在深入推进与东南亚、中亚、东北亚地区合作的同时,深化中欧区域政策对话机制,切实加强对外区域合作;要积极开展立法试点,下大力气解决区域合作领域法律法规建设薄弱问题。
范恒山表示,全国区域合作系统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合作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推动区域合作工作的总体思路,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线,注重市场作用和政府力量有机结合、局部利益和共同利益有机统一,推动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
范恒山介绍说,“十一五”(2006年-2010年)期间,全国区域合作呈现六大良好的发展变化趋势:区域合作组织从参差不齐、单打独斗向机构健全、体系完善转变;区域合作领域从狭窄单一、辄于表层向宽泛多元、嵌入深层转变;区域合作形式从简单陈旧、空泛虚无向丰富多彩、厚重务实转变;区域合作手段从千篇一律、缺乏弹性向多管齐下、灵活机动转变;区域合作地域范围从着眼内部、囿于周边向内外结合、越区跨境转变;区域合作工作从拾遗补缺、相对边缘向融入主流、位势突出转变。(赵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