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呼吁民间投资“新36条”操作细则尽快出台

时间:2010-07-27 10:26   来源:新京报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通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各项措施,将任务细分40项并分工给20多个中央部门和各地方政府。

  “非公经济36条”出台5年之后,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被称之为“新36条”。国务院称,仍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在昨日发布的通知中,国务院办公厅将任务细分40项,并下发至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以及地方政府。

  据记者比较,与“新36条”相比,这一文件所涉及的支持民间投资的政策内容没有太大变化,仍表示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等。

  国务院在通知中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求多个部门间要密切协作。发改委被要求负责统筹、跟踪落实情况,并按年度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在“新36条”出台后,工商联曾组织一次民营企业的讨论,企业纷纷表示希望能尽快出台细则,并能确实落实。

  温州是民营企业的集中地。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昨日表示,这一任务分工的出台,很受民营企业的欢迎,而且可以发现,这一通知比“新36条”更为细化和具体,是顺应支持民营企业、民间投资的政策。但是同时,这一文件仍是比较粗放的,缺少更为具体的细则。周德文表示,自5月“新36条”出台后,民营企业一直希望出台能切实操作的细则,但是目前为止还没看到。“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执行得不冷不热,希望这次‘新36条’能真正起作用。”(记者胡红伟)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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