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30日宣布,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金融机构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流动性需求,2010年安排增加240亿元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其中西南五省区安排增加30亿元。
央行表示,各地在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信贷资金不足时,可按规定程序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对于因春寒、干旱等恶劣天气影响造成损失而发生还贷困难的企业和农户,可视情况对其贷款给予一定期限的展期。
央行要求,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切实满足农民春季生产和抗旱救灾的小额贷款资金需求。中国农业银行要适当下放分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逐年提高县域内分支机构新吸收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支持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在业务许可的范围内,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势,加大资金调剂力度,优先保证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的信贷资金需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发挥农村网点多的优势,加快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农户春季生产和抗旱救灾的信贷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