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台湾网3月30日消息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家关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将发布。
罗国三表示,新的若干意见也是36条,因此可叫做“新36条”。但“新旧36条”有三大不同:
罗国三:一是范围不一样,2005年的(36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2010年的新36条则是针对民间投资的,后者范围小一些。第二个,新36条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细化到二级科目的领域。如交通铁路投资,有干线、专线和支线。第三个不同点,是投资方式的不同。新36条不仅是鼓励两个字,而是有具体的方式。
罗国三进一步解释说,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方式。
罗国三:行业不同,采取的投资方式也不一样,如果确实需要国有资本控股,那么就研究国有资本控股比例能不能调整。金融政策方面,也会考虑调整准入门槛比例问题,包括发行资金规模问题,更多吸引民间投资。
但罗国三强调,目前“新36条”还在做最后的修改,最终细节要以正式出台的文件为准。记者追问:石油行业是民营企业呼声较大、希望进入的行业,有没有一些新的规定会放在“新36条”之中呢?是否会包括原油进口?罗国三对此解释说,这不是进口的问题,而是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问题。这些行业的门槛比较高,政府要设立一个合理和科学的门槛。
罗国三:合理的门槛是必须的,但是若干意见毕竟只是国务院的一个文件,不可能把所有行业的问题讲的那么透彻,但是提出了很多方向和意见,以后还会出台更多的细则。(记者 冯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