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行资本充足率成为令人关注的话题。继上月末银监会发布公告,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资本后续补充机制、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和商业发展规划,同时对资本充足率较低,未能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和商业计划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将在市场准入、对外投资、增设机构、业务扩张等方面予以限制。本周,银监会又表示,“资本充足率未达标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新增大额贷款”。专家指出,这是继年初信贷规模激增之后,我国为控制潜在不良贷款增长风险而采取的最新举措。
众所周知,我国银行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表现独树一帜,在政府刺激经济的一揽子计划中,信贷投放的增长为国内经济复苏提供了有力支持。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份,我国人民币各项贷款8.92万亿元,同比多增5.26万亿元。并且,银行业不良贷款继续实现“双降”。但是,在不良贷款数据“双降”的背后,信贷高增长的风险隐患也在积聚。针对这种情况,银监会近来一直在敦促国内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控制力度,注意防范风险。实际上,要求银行遵守资本充足率方面的要求,正是银监会为维护银行体系稳定,而采取审慎监管措施的重要体现。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监管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根据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比率不得低于4%,总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又称一般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而在今年早些时候,银监会已经提高了一次资本充足率标准,规定大型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其他商业银行不得低于5%;并明确,银行之间互相持有长期次级债券,将从其资本中全额扣除。正是这一新规定和商业银行必须在年内将拨备覆盖率提高到150%以上的要求,被市场认为是评判信贷走势“松”与“紧”的信号之一。
的确,同西方银行监管机构允许银行评估自己资产风险的做法相比,我国的银行业监管略显“老套”。但是正如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所言,“在拥有更好的选择之前,我们坚信,自己仍能够利用传统的比率、限额和目标,结合压力测试,成功地控制风险”。这也被称为是对中国金融体系抵抗住金融危机的经验总结。业内专家指出,这些看起来已经比较过时的政策,在控制风险方面确实出人意料地有效。
毕竟高速增长的信贷必然会带来风险隐忧。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银行业今年上半年信贷的高速增长已经使得整个银行的静态放贷潜力接近极限,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下降了1到3个百分点,其中又以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资本金压力尤其明显。招行、浦发和深发展三季度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61%、6.76%和5.2%,无法达到7%的监管要求。而华夏银行和民生银行虽然在三季报中没有公布核心资本充足率,但这两家银行中期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84%和5.9%,也已低于7%。在不补充资本的情况下,很难继续支持信贷合理增长。
按照新巴塞尔协议,核心资本充足率是银行最重要的监管指标之一。为此,银监会已经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发行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补充附属资本时,主要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也因为此,市场普遍认为,为缓解资本充足率压力,再融资将成为银行业打破资本金瓶颈的选择,借助债务筹资补充附属资本也会继续成批推进。
对此,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对于仍处在资产规模高速扩张中的国内银行业来说,资本充足率问题将构成其未来发展不得不长期面对的最重大挑战。未来国内银行特别需要探索能够持续补充核心资本的有效机制。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表示,资本充足率已经成为部分银行信贷投放的制约因素。监管机构对于资本充足率的关心,目的就是促进银行在信贷增长和风险控制两方面找到平衡点。“银监会的规定无非是要银行在信贷增长和风险控制方面把握一个合理、适度的尺度。”郭田勇说。
然而,资本充足率作为调控杠杆,其值设置在多少为适宜,专家们认为并无定论。
郭田勇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亦可以有一定弹性。鲁政委则认为,根据目前的监管政策看,未来无法排除银监会会根据某家银行的信贷状况,相机提高或降低资本充足率比率的可能。但无论如何,在尚未摆脱危机阴霾之前,对我国而言,监管机构敦促商业银行提高资本金比率,其对抗未来风险的决心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