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强积金(强制性公积金)自2000年实施以来,一直被质疑基金管理及行政费过高,经过香港基金局呼吁和督促,部分受托人将平均收费比率由2008年的2.01%降至今年的1.74%。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香港特区收费高踞榜首,多名议员及学者说,若政府不立法,仍然无法规管基金公司的高昂收费。
根据香港消委会10月公布数字,若基金每年回报为5%,每1%多出的基本收费,一个月薪2万元的僱员30年后,其强积金户口结余便会减少22万元(港元,下同)。
香港积金局行政总监陈唐芷青表示,未知新的4项短期建议会否有效力,局方会以一两年的观察期,才要求政府立法。但积金局非执行董事、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批评,除非政府立例,否则只会继续浪费时间,既无诱因促使减费,即使电子平台简化程序,亦涉及设备更换和软件开发,最终成本亦转嫁市民。他建议政府一并改例,如减少僱员户口、设立收费上限等。工党主席李卓人亦指出,若无立法做基础,积金局做的都只会是“口水式呼吁”。
经济学者关焯照批评,积金局提出由银行与非牟利机构合作,推出低收费基金,想法属“美丽的遐想”,因为银行不会“抢自己生意”。香港较大的工会如工联会和职工盟亦指积金局想得太美好,而与外国不同,香港不会有一个工会有足够力量将自己变成受托人。
另外,积金局主席胡红玉称长远希望做到“强积金全自由行”,但目前要政府须先处理有关强积金僱主供款部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