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将对违规商家重罚

时间:2008-03-27 09:44   来源:北京商报
  昨日有消息称,商务部等部门草拟的“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完成征求意见,有望在下月出台。该管理办法规定,6月1日后收费的塑料购物袋,必须在销售凭证上单列出销售数量和价格,对仍免费发放等违规商家,将予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针对塑料购物袋须单列出售和最高罚款的相关规定,零售企业希望有关部门对限塑严管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塑料购物袋的收费标准,以防个别商家象征性收费,对整个市场造成干扰。

    记者昨日就有关塑料袋有偿使用办法的实施细节未能与商务部进一步确认。但记者从商务部下发给零售企业的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其中的内容。据悉,塑料袋有偿使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零售场所须在醒目位置对塑料袋明码标价,不得采取赠送及变相方式免费提供发放。同时,零售场所出售的塑料袋要同其他商品一样,在销售凭证上单列数量和价款,不得含在其他商品价款内合并收取;对违反规定者将给予处罚。

    面对6月1日“限塑”日期的临近,商家希望所有零售企业在“限塑”问题上能够整齐划一,因而期盼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细则,对塑料购物袋收费价格做出具体规定。

    因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强调明确的收费标准,大多数商家担心会给个别企业留下可利用空间,有可能会通过“塑料营销”变相降低塑料购物袋的价格,以招揽顾客。京客隆副总经理高京生表示:“如果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收费,最起码应要求塑料购物袋的售价不能低于进价。” 

    “实行最低限价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零售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易初莲花北区行政部经理李昂认为。物美集团公关总监富宇也表示,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统一塑料购物袋的型号和价格,设定价格门槛,不要让收费流于形式。

    虽然目前塑料购物袋收费办法还没有正式出台,但部分商家已开始尝试进行收费。据了解,易初莲花继在上海卖场实行收费后,预计5月在北京的卖场试行收费;但目前的定价还在商议当中,商家透露不会高于0.3元。另外,物美目前也在与塑料袋生产厂家协商,对6月1日后使用的塑料袋开始统一印刷条码。

    “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塑料购物袋禁止免费提供,但对装盛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包装袋(即塑料连卷袋)明确不在收费范围之内。对此,零售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担忧,即塑料购物袋实行收费后,势必会使免费提供的塑料袋使用量增加,尤其是大号连卷袋也可能被消费者用做购物袋,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限塑”的真正推广。(吴文治)
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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