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初乳禁令误读重创行业 两类食品不受禁令限制

时间:2012-12-17 10:42   来源:京华时报

  今年4月卫生部发布的一份规范牛初乳行业的文件引起了轩然大波,尽管8月份卫生部对牛初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但业内人士称,该文件内容仍然被误读误解。上周末召开的“2012中国牛初乳产业发展研讨会”上,相关专家对误读再次进行澄清。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周邦勇介绍,近几年来,整个牛初乳行业每年以超过30%的速度在增长,按照正常的发展速度,未来3—5年,市场容量将超过100亿元,而针对市场上大量掺入奶粉的复合粉、掺假粉乱象,为了保障行业更健康有序成长,今年4月卫生部发布了规范牛初乳行业的文件。“但事与愿违,文件内容被误读误解,加之不正当竞争者的推波助澜,牛初乳被普遍误解成存在安全性隐患,牛初乳市场受到的影响非常大。”周邦勇说。

  据了解,今年4月份卫生部的函件中写道: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自今年9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对此,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营养评价室主任杨月欣强调:“卫生部8月的发布会上我们已明确表示,牛初乳禁止使用的范围指婴幼儿配方食品。”

  杨月欣表示,目前我国针对婴幼儿食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只有5个:GB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70-2010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这5个标准中涉及牛初乳禁令的其实只有三种婴幼儿食品,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灌装辅助食品是不受牛初乳禁令限制的。”杨月欣同时强调,婴幼儿配方食品已经能够满足孩子的生理需求,因此政府提出来不加牛初乳是非常有道理的。

  对于牛初乳的安全性,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罗永康教授也澄清道:我国自1997年至今已批复的以牛初乳为原料开发的保健产品有数十个,每一个批文都有供销、毒理、卫生学、稳定性方面的内容,牛初乳具有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 (记者胡笑红)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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