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平板电脑在国内热卖,其强势销售带来的服务短板也开始显现。有消费者反映《APPLE维修条款》及《iPhone维修报告》中存在“维修可用翻新件”、“运输损坏仅赔偿维修款”等不平等售后维修合同格式条款。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霸王条款”,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天津、北京、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省市消费者协会昨日共同对其维修条款做出点评,并建议苹果方面取消不平等维修合同,鼓励消费者主动站出来维权。
中消协方面总结了苹果售后维修的五大霸王条款,分别为“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属自己定;维修造成产品损坏仅赔维修款;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代替消费者做选择,自行限定责任范围”。
对于上述霸王条款,中消协对其做出点评,苹果方面大多都是免除自身责任,消费者不好理解条款内容,违背公平原则。
关于使用翻新件维修,苹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其实是混淆了部件和零配件的概念。由于部件通常由若干零配件组成,其概念大于零配件,苹果公司要求消费者同意其“可使用新的、使用过的或修理过的部件”维修产品的规定,使消费者无法确切知道维修中使用零配件的真实情况,掩盖了其使用翻新零配件的可能,涉嫌有意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在三包期外,消费者如果对其进行维修,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应为消费者所有。
苹果公司对于维修造成的产品损害规定,自行限定了维修损害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减轻和免除了经营者的赔偿责任,限制了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该规定应属无效条款。(记者 孙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