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台湾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C)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该公司生产的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及其零部件等电子产品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调查涉及HTC总公司以及HTC美国公司。
芬兰诺基亚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今年5月2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和使用方法侵犯了其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天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要在一年内对案件作出裁决。涉案企业一旦被裁定存在专利侵权行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记者 张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