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业等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明确

时间:2012-12-07 11:08   来源:经济日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政策。

  通知明确指出,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

  同时,关于出租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通知明确出租车属于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值税。(记者 钱箐旎)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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