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今年“双十一”让人们感受了一把网商的狂欢,百货业却“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往年临近圣诞节才有的折扣力度,今年11月就已开始释放,却没有收获相应的生意回报。
眼下百货业的形势与宏观经济相关,但更主要还是受到网商冲击。网商经销品牌商品,未必拼得过品牌店,品牌店的售前售后支持优势是网商无法比拟的。网商的优势是容量大,商品品类多,消费者选择范围大,性能和价格比较起来方便,可以找到很多冷门商品,而这本来是百货业的优势,因此百货业受到网商的冲击远大于品牌专营店,但应对的策略却不明朗。
前两年大型百货商店接二连三地开通网上交易,效果不尽如人意。其实,若对网商的性质有清醒认识,这段弯路完全可以不走。网商的威力不在于成交一次两次,而是让消费者网购“成瘾”。单一品牌的网商前景不佳,因为人们不会为单一品牌反复交易,成功的网商至少要覆盖一个行业。百货业跟网下的商店比起来算是“体量庞大”,但在网上却丝毫没有优势,门店资源和管理模式反而成为其网上开店的包袱,不能尽显平台作用。
百货业不该误以为网商只是掌握了一种新技术,而应该视亚马逊、当当之类的网商为“超大型百货商店”,如同家乐福、沃尔玛。每家成功的百货公司都是复杂系统,不是那么容易被模仿,一旦成型也很少会去做大的变革。变革和创新一样意味着风险,每家成功的网商背后都有无数不知名的失败者,而且时机不会重复,百货公司以开网店去对付网商,必败无疑,百货公司开网店,还不如委托风险投资参股网商更靠谱。
在网商的冲击之下,百货业除了退守高端,其实还可以开拓更多的情境消费,比如儿童用品和游乐场为邻,情侣用品和影院为邻。这是常规应对方法,更进取的做法,可以视网商为买手工具。买手可谓百货业的核心竞争力,好的买手能给消费者不断创造新鲜体验,但是高水平的买手如同艺术大师一样稀缺。以往买手喜欢潜入竞争对手的店里抄商品抄价格,冒险又丢人,现在的网上商城无疑是买手便利工具,从中发现适合网下销售的商品加以改造,如同纸媒上网挖料一样,这应该成为百货业的“反制”手段。当前一些百货公司沦为品牌集市,造成行业同质化,害得消费者逛街少了很多乐趣,应该多从网商那里寻找灵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百货业在看得见的未来,还是很有“钱途”的。(余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