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张冠华研究员在《中国评论》月刊8月号发表专文《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成效及后续推动策略》。作者表示:“ECFA是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阶段后的重大成果,它是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架构下的合理选择,也是推动未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路径。其洽签过程与后续推动将为两岸关系其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有益借鉴。ECFA执行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后续商谈仍面临政治、利益分配等不确定因素。两岸应在共同维护和平发展环境前提下,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务实推动ECFA后续进程。”
文章内容摘编如下: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正式签署,是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时期以来取得的最重要成果。作为包含两岸经济关系主要领域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它的签署不仅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迈向正常化、制度化与自由化进程,也成为两岸关系走向良性互动与深化发展的重要标志。2011年ECFA的早期收获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其和平红利的效果开始显现;而依据ECFA成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也进入运作阶段,后续协商正在进行。但总体来看,除了早期收获外,ECFA仍处于框架协议阶段,其确立的目标能否最终实现,对两岸关系将产生重要与深远影响。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达成的意义
1、ECFA的签署是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途径。
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成为两岸主流民意共识与双方政策的选择方向。但同时也要看到,两岸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仍存在分歧,因此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于是“先易后难、先经后政”便成为双方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识与默契。
在经过两会协商实现两岸直接通航、大陆民众赴台旅游等一系列历史突破后,两岸最迫切的经济议题得到初步解决,两岸经济关系初步实现正常化,为两岸经济关系实现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打下有利基础。
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的深刻变革、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以及大陆与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实施,也使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推动经济合作深化提出迫切经济需求。
因此,在两岸政治议题协商仍面临诸多障碍的形势下,通过推动并达成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现更广泛领域、更高层次的经济合作制度性安排,便成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和优先路径。因此,ECFA的签署不仅是两岸经济利益的需求,也是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凭借。
2、ECFA是现有两岸关系互动架构下的合理选择。
一般而言,经济体间类似FTA的经济合作协议,是双方在共同政经利益达到较高程度的产物,有很强的内在的政治与经济需求。两岸强烈的经济需求毋庸置疑,两岸彼此已成最重要的贸易、投资伙伴之一,尤其大陆已成为台湾的第一大出口地区和投资地区。在全球尤其是东亚区域经济整合加快并呈主流趋势形势下,建立更密切的经济合作机制对两岸来说都应当是最优先选择之一。
但实际上,由于2008年前两岸政治关系的对立与僵持,两岸经济关系连正常化都难以实现,这种政经背离对双方尤其是台湾经济造成很大困扰。
2008年后,两岸关系形势发生重大积极变化,两岸经济关系回归正常化并进而向整合方向发展具备了前提条件与基础。但同时,在现有两岸关系环境下,两岸建构经济合作机制的过程难以像多数经济体间FTA那样一步倒位,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先达成框架协议,并就双方迫切需求部分以早期收获方式先行安排,其它主要部分循序稳步推进,便成为现行两岸关系基本架构下的合理和最优选择。
3、ECFA是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过程中的重要制度创新。
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是维护并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而ECFA的签署与后续推进,在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过程扮演了制度创新的先行角色,它考虑并融入了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充分考虑了WTO规则,由于两岸均已成为WTO的成员,因此两岸涉及关税减让、市场准入的相关安排就难以跳脱WTO的基本原则,不可能像上世纪80年代初那样进行内贸形式的安排,因此在框架安排与设计上比照FTA的相关方式并遵守WTO规则。
二是充分考虑了两岸特色,早期收获清单的范围、领域均为其它FTA形式所仅见,这一方面避免了ECFA只见框架不见实利的尴尬,也暂时满足了两岸最迫切的经济需求,实现了虚中有实。
三是照顾了双方的利益需求,两岸在市场开放与自由化进程中利益群体的多元化,以及两岸现有政治关系下政治因素的敏感性,使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的纠葛分外复杂,而早期收获清单基本上照顾了双方的合理需求。
两岸在当前环境下,能够在ECFA签署中完成了既合乎国际规则、适应现阶段两岸关系、又能够照顾各方利益群体的制度设计与实践,而且取得双方主流民意的认可,弥足珍贵。其对建构两岸关系发展框架不仅先行一步,而且其理念、思路与方式也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