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6日福州消息 2011年,福建强化了涉台审判,建立八项涉台司法工作机制,发挥了台胞人民陪审员和台籍特邀调解员的作用。一年共审结涉台案件3041件。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成立了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指导全省法院建立两岸司法互助案件三级网络,2011办理2471件涉台司法互助案件,约占大陆法院的40%。(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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