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厦门将正式启动涉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集中管辖,在司法领域进一步加强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
昨日下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向市人大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厦门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442件,办结64249件,同比分别上升15.25%和15.85%;其中市中院受理8280件,办结7917件。
在受理的各类案件中,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5823件,标的总额31.7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56%和44.51%;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176件,判处罪犯6959人,同比分别上升23.06%和14.91%;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811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2397人,依法宣告无罪1人。同时,成功审结了赖昌星特大走私、行贿案和“小鑫炫”被绑架杀害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在对台司法服务和交流合作方面,海沧法院去年率先成立全国首个涉台法庭,集中管辖全市部分一审涉台民商事案件,并积极探索涉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机制,积极为台胞、台企提供司法服务,得到了当事人、境内外媒体乃至国台办的肯定和好评。
全市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司法评估鉴定援助制度,为确有困难的1094名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341.26万元,向203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287.23万元。建立完善少年审判社会调查报告、心理干预和未成年犯关怀帮扶等制度,判处未成年犯268人,帮助23名失足青少年复学、就业。
对今年的法院工作,陈国猛表示,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努力在保增长、促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更加注重司法为民,努力在惠民生、促和谐上取得新进步;更加注重依法履职,努力在抓审判、促公正上取得新突破;更加注重司法公信,努力在强素质、促工作上取得新成绩。
今年,将正式启动涉台案件“三审合一”集中管辖,进一步加强两岸司法交流互助和法学实务研讨,努力在司法领域推动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保障综改方案顺利实施。
陈国猛还表示,在鼓浪屿法庭打造“公民司法体验基地”,通过司法宣传、司法建议和普法教育等方式,增强市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保障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