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台湾学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对台湾学生在福建就业与大陆毕业生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据介绍,今年有300多名台湾学生在福建高校完成大学学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应聘或受雇到福建省内国有企业和各类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省内事业单位就业。
福建省的这个通知要求,各有关高校要建立相应的台湾学生就业信息数据库,积极收集适合他们的就业信息,及时推荐。台湾学生人数多的高校要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帮助。对门槛高、手续复杂的,要帮助他们联系有关部门了解操作流程,指导办理,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台湾学生都能实现就业。(记者 陈定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