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央行网站今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银发〔2001〕57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附件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2001年银行卡联网联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7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附件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共3件)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银发〔2001〕57号)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的通知(银发〔2001〕76号)
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5〕153号)
附件2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共2件)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2001年银行卡联网联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7号)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通知(银发〔2003〕129号)
(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