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9月24日发布《关于支持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和支持汽车企业出资设立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公司,或者与已经设立的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合作,由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统筹开展汽车保险业务。
《通知》指出,粗放的兼业代理经营模式不适应保险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求,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推动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促进汽车保险中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按照《通知》要求,在汽车企业兼业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向专业化转制过程中,相关专业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应加强对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的管理,特别要加大对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合规意识的培训力度,使其尽快适应专业化、规范化要求。 在对公司名称、分支机构设立和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的同时,为鼓励汽车企业投资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通知》中还明确规定了各项政策支持措施。
《通知》要求各保监局按照疏堵结合原则,继续对保留兼业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汽车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管理混乱、服务不规范、专业素质不高以及与保险公司财务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的代理保险公司,可以采取限制代理保险公司家数、限制代理险种范围甚至取消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方式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