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里,私募基金专门占了一章,内容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如何拿牌照、如何通过自律组织来进行必要的约束等等
《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朱少平昨日在此次论坛上透露,全国人大有关机构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如果10月份能够进行第二次审议,最快12月就能通过。
朱少平指出,《证券投资基金法》将在不改变名称的情况下,修改六大方面的内容。如扩大了监管范围,原来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只管公募的二级市场的基金,修改后将管所有的商业类的基金,不管是公募还是私募,不管是PE,还是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都包括在内。
朱少平透露,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里,私募基金专门占了一章,内容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如何拿牌照、如何通过自律组织来进行必要的约束等等。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符合条件的话,将来经过一定的程序,也可以管理公募基金,或者发行公募产品。
另外,朱少平说,这一次《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过程当中,把基金的组织形式(或者说运作形式)增加了两种,即在原来契约型基金的基础上,加入了“理事会型基金”及“无限责任型基金”两种。参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了基金财产投资涉及的税收由管理人代为缴纳或投资者自行缴纳。
朱少平提出,只要是证券交易,包括股权证券(股票)、债权证券(债券)、信托收益权证券(信托)、基金收益权证券(基金)、物权证券等,都应该纳入证监会的监管之下。
朱少平特别称,以上修订内容还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组成人员提出一些新的意见后做进一步的修改。按照程序,在法律修改的内容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要进行三次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6月份已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如果10月份能够进行审议,12月份就能通过第二次审议。如果12月份不能通过,就要明年通过。就立法机关来说,希望这个法律快一点审议出台。(记者 时娜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