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流程并加强管理,保险公司管理层、精算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准备金管理过程中应分级授权、权责分明、分工合作并相互制约,从而确保准备金充足、合理、科学的计提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披露。
“该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根据规范要求,保险公司负责精算工作的部门应作为准备金评估的职能部门,应负责牵头研究确定年度准备金评估的假设、方法、模型,选取恰当的发展因子与边际水平,提出准备金评估结果初步意见,并作为发起部门将准备金评估相关事项会签相关部门。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精算责任人)在准备金评估方法、假设、模型与因子选取上应保持专业的独立性。如果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确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违反监管规定与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总精算师(精算责任人)应当向董事会、总经理提出纠正建议,并及时知会财务负责人;董事会、总经理没有采取措施纠正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有权拒绝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值得关注的是,该规范对相关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