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驳回”神力财产保险筹建申请

2011-08-01 14:32     来源:人民网     编辑:王思羽

  保监发布网站近日发布《关于不予许可神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批复》,宣布不予许可神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

  神奇财产保险有限股份公司由耀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法派集团有限公司、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强强集团有限公司、神力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普济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时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发起筹建。

  保监会公告指出,不予许可筹建的原因是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起人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有关规定。而拟任公司总经理的刘玥杉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关于保险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就此事在微博中提出:“这是保监会第一次公开发布不许可保险公司筹建的信息,这个信息对于那些以获得保险牌照待价而沽或成为股东第二融资渠道为目的的投资者应当是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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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二)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三)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四)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符合相应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二)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保险公司总经理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一)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

  (二)担任保险公司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

  (三)担任金融监管机构相当管理职务5年以上;

  (四)其它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 (记者 朱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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